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进行论述,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发展总体目标。近日,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北京市财政局推出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和加强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
一是深刻领悟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把财政依法治理作为重要突破口。正确处理法治建设与财税改革的关系,积极探索将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创新、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调整、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松绑”、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重要改革成果,上升为加快纳入法治化运行轨道的地方立法成果。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的关系,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听证、实行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及出庭应诉等系列“组合拳”,推动财政依法治理从依法行政的“末端”和“底线”,向依法理财的“源头”和“起点”延伸挺进。正确处理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的关系,基于“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正面清单,基于“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负面清单,并把本局行政权力清单、本局财政政策法规数据库等作为建立正面清单的重要支撑,把本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常见问题、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预警纠错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合同协议风险防控机制等作为建立负面清单的重要支撑,多管齐下坚决纠治行政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以及程序意识、依据意识、时限意识、证据意识不强等与法治化要求不符的隐患和问题。
二是深刻领悟把握“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把财政依法实践作为关键支撑点。聚焦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积极对接财税领域国家立法的部署和进程,在局内建立“法制处统筹、业务处主办、办公室督查、预算处把控”的立法研究工作机制,积极配合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完成立法调研、修订、起草等工作。聚焦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将落实中央重大政策和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调控引导、保障全市重大战略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隐性债务化解等财政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制定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聚焦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梳理明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合理安排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支持建立仲裁工作多元化筹资保障机制等14项财政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常态化工作任务,同时按照加强社会组织和行业规范建设的要求,建立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执业许可管理机构、法制审核监督团队、行业服务管理协会等多元力量协调联动机制。
三是深刻领悟把握“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要求,把财政依法履职作为根本落脚点。突出依法生财,坚持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强财源建设、实现财力可持续增长的“源头活水”,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涉及的财税政策与利益调整中,更加注重一手抓创新突破、一手抓法治规范,切实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财源建设等所特有的固本强基、筑底稳盘作用。突出依法聚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和财政资金筹集,积极巩固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等工作成果,及时根据上位法依据的调整变化,启动《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涉税费政府规章实施情况专项评估及申请“立改废释”程序。突出依法管财,在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编制新年度预算草案之前,把涉及财政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梳理编入部门预算编报指南,在全市范围内举行大规模的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工作培训,并以加强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积极回应专题质询、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等工作措施,为北京市“两会”依法审查监督新年度预算草案奠定坚实基础。突出依法用财,把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预算绩效管理所作的规定作为衡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的重要标尺,将北京市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中形成的122项支出成本定额标准,全部变成指导和规范新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硬杠杠”,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从硬性规定和制度约束变为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陈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