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推动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合力推动上海民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6月1日,上海证监局与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工商联”)签署《合作备忘录》。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寿子琪和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合红出席仪式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黄国平,上海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萌见证签约仪式,市工商联副主席汪剑明,上海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昊代表双方签约。上海辖区部分民营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代表参加签署仪式,并围绕提高上海民营上市公司质量进行交流发言。
《合作备忘录》立足推动提高上海民营上市公司质量,明确了上海证监局与市工商联在加强上海优质民营企业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服务、提高民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民营企业风控合规机制和加强双方信息共享、开展专项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举措,是贯彻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重要体现。
程合红局长表示,近年来,上海民营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擦亮了上海利用资本市场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城市名片。目前,上海共有民营上市公司190家,占全市上市公司超过五成;其中科创板民营上市公司26家,占全市科创板上市公司比例超过六成;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上海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和创新活力源泉。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社会各届的共同期待,也需要各方努力、齐抓共管。上海证监局将与市工商联加强协作联动,共同推动提高上海民营上市公司质量。一是要加强双方在民营企业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服务方面的合作,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在对接资本市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对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提高对民营企业发行上市的执业服务质量,切实发挥好“看门人”作用。二是要加强双方在提高民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方面的联动,统一协调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海市各区工商联等力量,共同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上海民营上市公司设立内控合规机构,引导民营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三是要在风险防范处置中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对民营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和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退市风险等重点领域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维护上海辖区金融稳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程合红局长也对民营上市公司提出了进一步用足用好资本市场的各项政策要求和机遇、提升内控治理水平、有效防控风险和回报投资者等三个方面的要求,希望其进一步抓住当前的有利发展环境,在新起点上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规范发展。
寿子琪主席指出,2020年,上海民营企业经受了疫情的严峻考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以全市约1/4的经济体量,贡献了全市1/3以上的税收,已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上海证监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科创板上市的43家上海企业中,民营企业达到26家,展现出非凡的创新能力和活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另一方面要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他希望双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充分认识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在落实签约内容上下功夫。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各方要提升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共同推进优质民营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规范企业运作,防范化解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切实把握民营企业的所需所盼,在创新服务举措上下功夫。作为深化“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在新领域的新开端,双方要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思想铭记于心、践之于行,破解民营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挂牌和运行上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特别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以优质的创新服务供给,促进民营企业放心大胆的发展。三是切实领会自身肩负的使命担当,在强化发展自觉上下功夫。他寄语广大民营企业,坚定理想信念,肩负使命担当,锐意开拓进取,以恒心办恒业,以创新创未来,大力弘扬以“爱国、敬业、诚信、进取”为内核的“沪商精神”,做新时代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展望未来,双方将共同做好《合作备忘录》的落地工作,在提高上海民营企业规范运作水平、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持续加强合作,促进上海民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