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贵州证监局坚持抓好基金销售机构日常监管工作,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以下简称“销售新规”)出台以来,多管齐下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领路人”。8月以来,销售新规及配套规则陆续出台,我局自制思维导图,以直观易懂的方式,整合配套规则细则,帮助机构理解新规、对照自查。二是当好“宣传员”。新规正式实施后,组织召开辖区销售机构培训暨座谈会,解读销售新规,提供交流平台,引导辖区机构形成规范发展的共识。三是当好“守门员”。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对基金销售机构开展现场检查,今年完成了1家法人银行、2家独销机构检查,实现法人销售机构检查全覆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机构监管通讯》在辖区通报,点面结合,推动辖区形成合规展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