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正告各类证券期货市场参与主体,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内机构或境外(代理)机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经营活动。对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及人员,一经发现,证券监管部门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证监局公示辖区二〇二〇年度第三批不具有证券期货经营资质的机构名单
发布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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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证监局正告各类证券期货市场参与主体,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内机构或境外(代理)机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经营活动。对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及人员,一经发现,证券监管部门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