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以来,福建证监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成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分别挂钩各设区市,走访宣讲《意见》精神,听取工作建议。组织与省直有关部门座谈交流,研究制定并执行包含110多个项目的本局工作方案;研提福建省贯彻落实《意见》建议,为出台省级层面的贯彻落实《意见》文件建言献策。同时,向上市公司工作下发通知,强调公司主体责任,开展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准确传导政策,督促清欠解保,着力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福建证监局党委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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