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王宁)2月1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郑州市房地产企业复工实施方案》。
方案显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房地产企业复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房地产企业复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房地产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保全市房地产企业复工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确保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除群众生活必需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租赁企业外,其他房地产企业2020年2月23日24时前不得复工。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人员管理严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行政办公部门(不含售楼部),申请后最早可在2月24日复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3月1日后复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暂缓恢复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复工时间,按照《郑州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