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发〔2020〕32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0年3月13日
上能发〔2020〕32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