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13部规章、29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证监会表示,本次“打包”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是按新证券法有关明确规定,对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内容的直接、对应性文字、内容调整,主要涉及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证券交易所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证券服务机构监管、诚信监管等制度中的相应条款。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本次配套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要求;二是强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取消等情形下的有关条文表述。 本次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是证监会继前期集中废止18部规范性文件后,对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其他因新证券法修订而需要制定修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证监会正在抓紧统筹推进。